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58号)显示,因授信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信贷资金的贷后检查未发现部分信贷资金被借款人挪用于归还委托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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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7月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58号)显示,因授信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信贷资金的贷后检查未发现部分信贷资金被借款人挪用于归还委托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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